关于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粤水水保函〔2019〕691号)文件要求,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对企业报送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只进行程序性审查,不承担实质性审查责任,现将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表
附件:1.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pdf
附件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