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对象工作经费标准的方案(意见征求稿)
意见征求稿公示稿
鉴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计划生育由强制措施转为服务型工作,“四术对象”落实和补助标准有所调整。根据本镇工作实际,现将计划生育对象工作经费标准调整。现将新拟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对象工作经费标准的方案(意见征求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共30天。 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对象工作经费标准的方案(意见征求稿)》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大麦山镇人民政府,逾期未提出意见建议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13328 ;联系人: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763-6838271;电子邮箱:dmsdzb054@126.com
附件:《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对象工作经费标准的方案(意见征求稿)》
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对象工作经费标准的方案(意见征求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