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4月6日。若有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4月6日前反馈到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发展改革股。联系电话:8662991,邮箱:qylnny@163.com。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6日
1.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