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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批转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筑用砂、土、石、石灰、砖、瓦实行由承建工程单位代扣、代缴增值税的请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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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批转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筑用砂、土、石、石灰、砖、瓦实行由承建工程单位代扣、代缴增值税的请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p>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税收政策措施清理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的有关要求,连南县国税局对照上级税务机关本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废止《批转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筑用砂、土、石、石灰、砖、瓦实行由承建工程单位代扣、代缴增值税的请示>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话:0763-8678540
  2. 邮箱:lngsbgs@sina.com
  3. 信件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和路30号 连南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股(邮编:513300)

征集意见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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