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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连南县禁渔期制度通告(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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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的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县辖区内珠江流域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了《连南县禁渔期制度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反馈意见至:qylnny@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清远连南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办公室(邮编:5133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6日。
    
  附件:连南县禁渔期制度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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