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连南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实行)》等的相关要求,现委托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该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特设本次公示,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事项的意见及建议。
一、事项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二、背景及概况
1、事项背景
“十三五”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五年,是打造国家重点生态主体功能区、加快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与文化立县•全面高质量发展”发展战略、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和“生态发展示范县”的关键五年。编制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对我县统筹“十三五”时期环保与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投资重点与保障措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清远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全县环保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战略目标,是做好全县环保工作的重要依据。
2、规划范围
连南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三江、寨岗、大麦山、涡水、大坪、三排、香坪共7个镇,涉及土地总面积1240.91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内容
(1)对事项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过程和方式方法进行评估。
(2)对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本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连南县国土环保局或委托评估咨询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五、公示周期
2018年6月22日-6月27日。
六、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8926699118
邮 箱:seceicvir@qq.com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恒福中心2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