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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召开医保工作推进会

时间: 来源:县医保局 访问量:- 【字体:

2023年2月2日上午,县医保局主持召开2023年医保工作推进会,各镇分管医保工作领导,县医保局、县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共11人参加了会议。

县医保局副局长李志强同志会上通报了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参保缴费情况,截至2023年1月30日,我县已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125372人,完成市下达参保计划数的97.31%;按市级要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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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尾、推进医保工作提出四点措施要求。一是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最后1个月的时间深入村(居)委做好延长缴费期的宣传工作,继续通过相关媒体、短信、微信、电话、服务前台、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到户、到人,努力做到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应保尽保。二是切实做好新生儿童的参保宣传跟进工作,落实每一位新生儿的监护人收到《新生儿参保缴费告知书》,确保新生婴儿半年内办理参保缴费。三是抓好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新政策解释工作,即2023年2月1日起,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同时有标识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建档立卡的,按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身份标识确认)政策宣传情况。四是做好参保人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选点服务工作,耐心细致,树立保大病、保重病的意识,促进缴费参保工作落实。

县医保局局长丁卫月同志对做好全县2023年医保工作进行强调:一是要做好政策培训学习,强化医保业务技能;二是要继续加强宣传动员,加快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进度;三是做好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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