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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来源:县教育局 访问量:- 【字体:

沈英林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育儿假的建议(第78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增的有关假期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增的有关假期主要包括父母双方育儿假(各10日)、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5-15日)。

二、我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情况

今年年初,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贯彻实施意见。

由于教育系统有别其他行业,学校类别多,队伍庞大,教师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且涉及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等诸多问题,因此教育系统未能在年初时落实。稳妥起见,兼顾教育发展的需求和职工休假的权益我局参考周边县区的做法,征求了学校和县人社部门的意见,并专门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如何贯彻落实休假问题,于7月18日印发了《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关于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修订、完善请休假制度,结合学校实际采取灵活、有利于教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方式,在不影响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做到应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诚挚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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