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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11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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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培玉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明华苑小区广场出口十字路口增设道路安全装置的建议》(第2026011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心系群众出行安全、关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立足寨岗镇群众、企业职工日常通勤痛点,精准排查明华苑路口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提出的增设道路安全装置相关建议贴合现场路况、措施具体可行,为我局开展道路隐患整治、完善安防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充分彰显了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责任担当。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牵头组织县公路事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围绕您提出的建议开展专项调研论证,深入明华苑小区广场出口十字路口现场,全面核查该路段的实际路况、道路线形、车流特征及群众出行需求,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资金筹措、管护运营等事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经统筹推进,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华苑小区广场出口十字路口增设道路安全装置”的建议,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研究规划设计形成完整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县人民政府,积极争取县级财政专项建设资金支持,统筹协调推进项目施工、待县政府批复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启动施工,尽快补齐该路口安全设施短板,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小区居民、企业职工出行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果您还有其他意见建议,欢迎随时向我们提出,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不断改进工作。

  

  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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