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同意给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庆峰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连南瑶族自治县金锋购销部更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范围,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
许可证编号
许可范围
有效期限
备注
1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庆峰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社墩村委会中心村西区43号
(粤)LS〔2025〕02236
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
2025年1月9至2027年1月8日
2
连南瑶族自治县金锋购销部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沿江西路民族风情长廊C区1层20商铺
(粤)LS〔2024〕09628
2024年1月30至2026年1月29日
更改许可范围,原许可范围为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