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纠纷调解告知书
房屋权属纠纷调解告知书
2019年3月下旬,房屋所有权人林盘水(位于连南县三江镇朝阳路153号)的儿子(林桂城)和母亲到我局进行房屋侵权投诉,情况如下:林盘水的房屋与梁伯辉的房屋(位于连南县三江镇朝阳路155号)是属于相连的两座房屋。为了建房子,梁伯辉把两座房子相连的墙后半段(长为6.02米)全部拆了,就此林桂城与母亲对其行为向我局进行反映并投诉。
为了缓解群众之间的矛盾,我局对此事进行了详细的核查,核查结果如下:两座房子相连的墙前半段是共墙,属于林盘水和梁伯辉共同所有,后半段相连的墙(长为6.02米)是自墙,属于梁伯辉所有。对此结果,林盘水一家和梁伯辉当场表示无异议,同意此核查结果。
事后,我局邀请林盘水的儿子(林桂城)和梁伯辉到我局在《房屋权属纠纷调解告知书》进行签名确认,林桂城表示他也要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测量,等测量结果出来后才到我局进行签名确认,但发现林桂城迟迟不去,我局已多番联系林桂武督促他去,林桂武以繁忙等原因再三推迟,导致了梁
伯辉的房屋建设施工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梁伯辉对此表示不满。
为了使这件房屋权属纠纷事件得到圆满解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我局对此事作出妥善的处理办法,安排如下:我局将此房屋权属纠纷事件的核查结果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5月 24 日前)到我局进行反映;如无异议,我局将以此核查结果为准。(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7楼确权登记股办公室 电话:8662737)
特此告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