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11月5日上午9时在县自然资源局16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公布连南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告》听证会,没有收到新的修改意见,各听证代表原则同意《关于公布连南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确认并当场签署了听证意见。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