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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市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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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 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7]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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