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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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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3年1月11日在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会议上

连南瑶族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包晓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31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县政府《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闵飞书记、房志荣县长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县政府召开全县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各镇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根据《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各镇各部门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按照全县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整改。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问题根源抓得更准、整改措施更扎实、整改成效更明显。《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53个,截至2022年11月底,已整改到位37个,承诺今后整改12个,整改完成率92.45%。按审计要求已清缴入库891.32万元、收回财政资金371.6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699.57万元、规范账目管理资金134.23万元、促进落实和拨付项目资金1.63亿元,按照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范3项。对于未能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有关镇、部门和单位已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将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7个已整改到位,已整改1.88亿元。

1)对未按规定将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收入)1144.9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问题,县财政局已将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收入)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对超预算支出挂账4.33亿元问题,县财政局计划采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限期收回借出款项等措施,逐年消化超预算支出挂账。

3)对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1亿元未及时分解下达到有关单位问题,县财政局承诺今后改正,将严格执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4)对超越审批权限批准垫付资金1065万元问题,县财政局承诺今后改正,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和《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严格落实预拨经费审批程序。

5)对未按规定用途动用预备费629.04万元问题,县财政局承诺今后改正,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使用预备费。

6)对年末库款保障水平低问题,县财政局承诺今后改正,将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20年加强地方库款管理和保障工资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合理确定目标库款余额,避免库款保障水平底的情况出现。

7)对未及时发放2021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2699.57万元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8)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57.38万元闲置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5月获得省财厅批准,将“两馆一中心”建设项目的债券资金全部调整到县供水排水建设项目中使用。

2.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6个已整改到位,已整改1.49亿元。

1)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对27个县直预算单位152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资金1.70亿元的问题,19个单位已加快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完成支出1.38亿元;8个单位因项目财审进度、资金调整使用等原因正在加快资金支付。二是对相关县直预算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92.53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并加强2023年度预算管理。

2)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对22个县直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879.34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存量资金全部上缴国库。二是对3个县直预算单位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收入11.9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该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三是对11个县直预算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4237.99万元问题,3个单位通过核销、调整账目等方式已处理挂账134.23万元;8个单位因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加快处理。

3)公务车管理不到位方面。相关单位已规范公务用车台账管理,并按要求执行一车一卡管理制度。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3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已整改638.86万元,完善规范养老服务职业薪酬制度、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3项。

1.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方面

1)养老服务政策制定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未公布本县现行养老服务供需信息问题,县民政局已通过政府网公布养老服务供需信息。二是对县本级留成的福利彩票没有用于养老服务问题,县财政局已将福利彩票金划拨至县民政局用于养老服务。

2)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问题。县民政局和相关养老机构已通过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配备符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使用国家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制定体现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因素的薪酬制度等措施完成整改。

2.全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政策落实方面

1)对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及时造成资金460.79万元闲置问题,县财政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已完成74.64%的资金拨付,结余资金234.55万元已由县财政局收回统筹。

2)对未完成2020年度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任务问题,全县已验收通过588个自然村,完成创建示范村档次以上的自然村335个,已达到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任务完成率50%的要求。

3)对农村厕所整改工作偏慢滞后问题,全县已完成户厕整改1046个,完成率91.27%;已完成问题公厕整改36个,完成率100%。

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方面

对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建设工程EPC项目建设程序不完善问题,如建设项目用地未预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工程竣工未申请消防验收、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等,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今后改正,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程序,并完善相关手续。

4.粮食安全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方面

1)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是对县粮库出现28天储备油实物库存低于存储计划规定比例问题,县承储企业在2021年下半年的轮换时,已达到任何时点实物库存不低于90%的比例要求。二是对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县承储企业在2021年下半年的轮换时,已对新入库稻谷抽样送检,送检样品全部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三是对未按储备油储存年限要求轮换问题,县经发局已加强对储备粮油轮换管理,督促县承储企业完成20吨食用植物油的轮换。四是对未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告制度问题,县经发局等相关部门已对城乡居民食品零售价格进行定期检测,并在广东省价格检测预警管理系统填报监测结果。五是对未按要求与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签订应急保障协议问题,县经发局已按要求与各网点签订协议书。

2)储备粮等资金使用和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未及时调整储备粮油相关费用补贴标准制度问题,县财政局已会同粮食主管部门、农发行制定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二是对未按规定安排落实粮食应急保障资金问题,县经发局已向县政府申请追加安排2021年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资金3万元。三是对未向违约方取得赔偿,并向其支付轮换费用2万元问题,县南储粮食物资有限公司已向未完成轮换任务的违约方追回轮换费,并承诺今后加强管理。

3)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对部分耕地,因水利等基础设施较差等原因,造成撂荒问题,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采取完善机制、强化政策支撑等措施完成复耕3618.84亩。二是对未落实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信息化监管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并完成监测点信息采集工作。三是对未按规定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定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将土壤样品采集送检,并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四是对未及时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76.07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已督促相关镇将留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全部发放至农户账户。

4)部分生猪生产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未制定本县生猪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会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制定《连南瑶族自治县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二是对未按规定落实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县域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摸排,对在禁养区内未备案的生猪养殖场清理整治;对不符合养殖场备案条件的定为散养户养殖。

(三)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6个,5个已整改到位,已整改2243.39万元。

1.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绩效审计方面。一是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2147.19万元拨入单位实有账户问题,相关预算单位已支出2012.12万元,剩余资金已由县财政局收回。二是对违规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9.5万元拨入财政专户问题,县财政局已将该资金全部支付,并注销该专户。三是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50万元未及时使用导致资金闲置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支付使用资金46.5万元,目前正在加快剩余资金支付。四是对违规使用中央财政直达资金40.2万元问题,县教育局已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印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整改。

2.公共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方面。关于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

目(一期)2021年建设情况跟踪审计,一是对项目审批程序不完善(未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问题,县瑶乡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承诺今后改正,将严格按规定建设项目程序要求实施。二是对未按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县瑶乡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已按要求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对未按规定核定国有企业利润收缴方案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无法收缴入库问题,县财政局已下达利润收缴函,强化资产监督管理。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从各镇、各部门报送的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镇和部门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果,但仍有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财政资金挂账、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屡审屡犯问题,产生的原因涉及政府财力比较薄弱、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收支增长不均衡等多种因素,清理挂账工作需要分阶段推进解决。

(二)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够深入,绩效理念和方法还没有完全融入预算管理之中,部分镇和部门在制度执行上约束刚性不足,需要财政部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绩效制度,真正实现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

(三)部分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制约,情况较复杂,

需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有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对应的客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多部门或多主体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来协调处理。

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有关镇政府和部门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将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制定进一步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整改。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全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连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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