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9日在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连南瑶族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包晓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连南瑶族自治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各镇、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严格执行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县人大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持续抓好财政收支工作,完成年度预算目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69万元,比2022年同期增收5010万元,增长20.91%,完成年度预算23,734万元的115.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37758万元,比2022年同期增加15481万元,增长6.96%;争取债券资金82930万元,其中一般债10960万元,专项债71970万元,积极发挥债券资金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促进作用。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拓展教育资源供给,提升优质医疗服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兜牢兜实社会保障机制。民生支出1879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620万元,增长9.06%,其中:教育支出458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36万元,农林水支出344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65万元。
——加力推进整改工作,写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我县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充分运用“整改+督办”推进审计整改,贯通协同工作流程。经统计,截至2024年6月底,审计发现3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8个,整改完成率93.33%。共整改金额28422.06万元,其中,上缴国库资金2110.31万元,调整账表资金789.72万元、收回资金0.09万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7639.47万元,其他资金17882.47万元。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源统筹利用、财政风险防范、基层财政运行、财政转移支付重点项目、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情况。据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408013.41万元,比2022年370677.06万元增长10.07%,财政总支出366765.74万元,比2022年349830万元增长4.84%,本年收支对比结余4124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2088万元,总支出255859万元,本年结余362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0593万元,总支出88248万元,本年结余23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31万元,总支出1231万元,收支对比无结余。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4101.41万元,总支出21427.74万元,本年结余2673.6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少列预算收入14250.21万元。县财政将驻镇帮镇扶村资金12600万元、滞留在专户的非税收入1920.21万元缴入国库时在其他应付款挂账。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有3033.63万元滞留在非税收入专户未及时缴入国库。
(三)往来款9376.68万元清理不及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非税专户账套“借出款项”3449.52万元,县扶贫专户账套“借出款项”608.48万元、“其他应收款”5318.68万元。
(四)部分预算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2023年有26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预算项目资金40148.84万元、7项省级重点民生转移支付资金1420.61万元支付进度低于50%。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一是县级财政部门未及时将指标下达预算单位;二是部分指标上级财政于2023年12月底才下达;三是预算单位项目实施进度慢;四是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变动导致资金结余结转到下年使用,下年优先使用当年资金,导致结转资金使用率低;五是部分专项资金我县无符合规定保障对象。
(五)将应当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由三江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县城周边村庄、移民新村风貌管控和特色化改造项目是对三江镇7个自然村进行外立面特色化改造,预算总价2087.88万元,为修缮类工程,三江镇把项目按村落分成7个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
(六)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1.县水利事务中心实施塘冲水库工程与承包方签订了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调整材料价差,增加结算金额227.63万元;
2.县水利事务中心实施塘冲水库工程不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调整施工临时工程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加结算金额101.81万元;
3.县教育局实施旺洞越秀小学工程监管不力,施工单位将单项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涉及95.87万元。
(七)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023年县财政局共收回专项结余资金8181万元进行统筹,统筹指标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
(八)县财政局未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处置工作机制,未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
(九)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100万元。寨岗镇人民政府在开展县粮油仓储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时,未经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签订补偿协议,议定补偿金额480万元,截至审计期间已支付100万元。
(十)超预算支出挂账。2023年新增暂付性挂账4315.83万元。其中,用于“预算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等”364.54万元,占比8.45%;用于“预算单位运行经费”2628.3万元,占比60.90%;用于“政府其他项目”1322.99万元,占比30.65%。
(十一)新增暂付性挂账累计余额超过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2023年末县本级财政暂付性挂账余额为50333万元,与2018年末19534万元相比增加30799万元,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为319026万元,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占两本预算支出之和的9.65%。
(十二)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
1.部分2023年债券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
(1)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已竣工项目,未形成实物工作量。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使用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1639.54万元支付2023年度以前已竣工验收项目。
(2)虚增债券资金支出,导致资金沉淀项目单位和共管户,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县财政局在未达到项目支出条件情况下将10个项目的债券资金22402.06万元提前拨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沉淀项目单位16587.28万元、沉淀项目单位与财政设立共管账户1976.91万元;截至2024年4月,征地、青苗补偿款结余3837.87万元沉淀在寨岗镇政府、三江镇政府等9个部门单位。
(3)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程量未达到支付条件,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户仍滞留国库1199.81万元尚未拨付至项目单位。
2.未按规定上缴专项债项目收益。县供水公司使用债券资金建设连南瑶族自治县新旧自来水厂、水源设施改扩建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收益39.91万元,截至审计期间,县供水公司未将取得的专项债项目收益上缴国库。
3.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有3个项目未按规定完成立项批复或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不利于投资控制。
4.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连南瑶族自治县2021至2023年已完工(或竣工)专项债券项目中连南瑶族自治县新旧自来水厂、水源设施改扩建及配套工程、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特色美丽城乡建设项目及连南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质3个项目的募投报告预期收益为546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上述3个项目实际收益为56.08万元,未实现预期收益5411.92万元,占比为98.97%。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一是由于外来企业较少,工业用水量少;二是已完工目前没有第三方相关运营接管无法产生收益;三是由于未能按原规划完成土地征收及扩建校舍且新建的教学实训综合楼未通过消防验收无法正式启用。
(十三)对外借款的程序不符合规定。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专题会议同意借款事项后,即办理借款手续并向寨岗镇人民政府借出316.66万元,对外借款未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市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县市政局2022年度共有10个预算项目年度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资金393.13万元。其中,执行率为0的项目有 5个,涉及未执行资金286.51万元。
(二)未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提现。2022年县市政局未执行国库零余额提现程序和取得国库股出具的审批材料,涉及金额0.2万元。
(三)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缴交土地出让价款。县市政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东芒村(宗地编号:4418262020N018)面积为5.429309公顷的地块,缴交征收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收入总价款(县区级100%)的土地出让价款1044.87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列支。县市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与年度预算数2万元对比超支1.44万元,超支71.79%。
(五)工程管理不规范。
1.县市政局在路灯修缮工程管理缺位。与广东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广东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与个人唐某又签订了项目工程承包责任书,将全部工程转包给唐某,同时县路灯所与唐某又签订了2021年下半年路灯量化日常维修维护工程合同。
2.相关单位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却从事造价咨询活动,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广东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但其多次作为造价咨询人为县市政局完成工程造价工作,且上述两间公司作为施工方多次参与县市政局项目投标中标。
三、重点民生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至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复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灾复产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县财政局于2021至2022年下达自然灾害救灾复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522.59万元,截至2023年7月,县财政局实际拨付311.25万元,其余211.34万元结存在县财政,未及时、足额拨付至预算单位。
(二)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县经发局、县应急管理局、大坪镇政府、三排镇政府、寨岗镇政府、香坪镇政府6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用于购置疫情防控物资、道路清理和塌方、水毁道路修复、干部职工加班餐费、清理建筑垃圾渣土款、农田灌溉水渠和街道维修等共66.51万元。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收益,计划内重点审计了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体育馆附属工程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附属工程于2018年12月10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12月7日,该工程未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二)项目未单独核算。附属工程项目于2017年3月15日经县经发局批复,独立立项,独立实施。截至2023年12月5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独立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财务资料分散在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多个账户中。
(三)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附属工程于2018年12月10日竣工,2019年11月8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四)项目档案管理混乱。2015年12月14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负责体育馆附属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12月10日竣工。截至2023年12月18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没有与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办理工程资产、档案及相关资料的移交手续。部分资料如施工图审查记录未保存。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非税收入,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财政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推动财政资源统筹利用,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二)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提高后续运营管理能力。财政部门应严把资金支出关口,严禁将债券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共管户。采取相关措施对专项债券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实质性跟踪,做好专项债券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加强对收益自平衡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管,明确专项债收益上缴办法。
(三)加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防范重大经济风险隐患。财政等主管部门应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收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严禁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保证工程质量。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依法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事项,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各镇、各部门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十四五”出成绩见成效的节点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锚定“四个职责使命”,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连南在奋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