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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时间: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字体:

  典型案例1: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连南瑶族自治县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4年7月22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连南瑶族自治县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2024年4月8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内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购进的姜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7日从某蔬菜批发档6/斤的价格购进8斤姜,用于制作该公司工作人员餐品并免费提供给公司工作人员食用。该批次姜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监督检验,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能向本局提供所采购的供应商经营资质证照、进货票据,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能提供涉案食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证明了其购进时不知道所采购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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