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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2025年(1号)

时间: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字体: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我局依法注销连南瑶族自治县春莲牛杂店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JY24418260017085

2024年10月23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春莲牛杂店

唐建荣

依申请注销

2025年3月27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7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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