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县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置扩容提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11号
关于连南县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置扩容提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市政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县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置扩容提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10号)第十三《研究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定,及改善提升我县环境条件,原则同意连南县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置扩容提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77-01-009641。
二、该项目工程选址位于三排镇东芒村细凹背。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主要是对原有填埋区设施进行扩容,扩容后填埋区占地6.2万平方米,新建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占地600平方米。填埋区扩容主要包含库区应急抢险整治、渗滤应急处理、环保应急抢险整治涉及扩容、后续工程、挡土墙、填埋区设备购置等;新建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主要包括含厨余垃圾处理区厂房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区设备购置、渗滤液输送系统建设等;项目工程各种配套设施扩建或新建。项目计划2019年12月动工,至2020年12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0.5亿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等方法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