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行政审批>> 正文内容

关于连南县南岗古排传统古村落民居 修缮保护工程的批复

时间: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南经促审批202075



关于连南县南岗古排传统古村落民居

修缮保护工程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南岗古排传统古村落民居修缮保护工程的申请文件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第四次南岗古排传统古村落民居第一期修缮保护的批复》南府函([2020]8号文),同意建设南岗古排传统古村落民居修缮保护工程项目代码2020-441826-82-01-025165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排镇南岗古排(南岗千年瑶寨),主要修缮瑶族传统民居共73,面积约29977.7平方米项目计划20204月动工,至20207月竣工。

、项目预算总投资220.2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415



抄报:县纪委监委会。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75:南岗古排传统古村落民居修缮保护工程.wps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