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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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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经促审批202111



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自然保护地生态

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原则同意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441826-77-01-090290

二、项目选址地点。该项目拟建区域覆盖全县范围的自然保护地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县域内主要自然保护地(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大龙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化治理区、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保护区)开展生态修复,具体内容包括人工林改造5万亩、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500亩、小水电生态补偿退出33处、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1处及生态廊道建设1处等。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5年,计划20215动工,至202512月竣工。

、项目估算总投资6亿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申请地方专项债券、本级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建设单位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并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按程序到我局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0315











抄报:县纪委监委会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南经促审批〔2021〕11号 (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申债项目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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