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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中心市场外环境改造(城管临时疏导点提升工程) 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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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中心市场外环境改造

(城管临时疏导点提升工程) 项目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69


连南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中心市场外环境改造(城管临时疏导点提升工程)项目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1号)第五项《关于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冲刺阶段工作的汇报》精神,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中心市场外环境改造(城管临时疏导点提升工程) 项目。项目代码为2106-441826-04-01-862608。

  二、项目选址地点。该项目选址位于连南县三江镇城管临时疏导点。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是对县城中心市场外城管临时疏导点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600平方米项目计划2021年6月动工,至2021年7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7.85万元,资金来源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建设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此页无正文)



2021年6月29日    















抄报:县纪委监委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综局,县统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南经促审批〔2021〕69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中心市场外环境改造(城管临时疏导点提升工程) 项目) (1).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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