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松柏洞铁矿尾矿库治理工程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87号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松柏洞铁矿
尾矿库治理工程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松柏洞铁矿尾矿库治理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寨岗镇松柏洞铁矿尾矿库治理工程的批复》(南府函〔2021〕226号),同意建设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松柏洞铁矿尾矿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为2109-440000-04-01-329281。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选址位于连南县寨岗镇石径村松柏洞河左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新建尾矿库周边截水沟,对原有排洪系统进行封堵,培厚加固初期坝,治理修复堆积坝面,平整修复下游场地,对下游河道进行清於,新建水质监测井等。项目计划2022年1月动工,至2022年12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18.69万元,资金来源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县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建设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松柏洞铁矿尾矿库治理工程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