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2023年度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基础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含示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发审批〔2022〕62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2023年度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基础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含示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的批复》(南府函〔2022〕320号),原则同意2023年度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基础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含示范)的建设内容(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433434)。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是对大坪镇、寨岗镇、大麦山镇、香坪镇基础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喷灌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83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556.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97万元,预备费87.3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六、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3年度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基础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含示范)
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433434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