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岭南民族特色文旅廊道--连南排瑶非遗文化传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体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岭南民族特色文旅廊道--连南排瑶非遗文化传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4号)关于《审议<2023年省级、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方案>(稿)的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岭南民族特色文旅廊道--连南排瑶非遗文化传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05-441826-04-01-543189)。
二、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域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七个部分,分别为排瑶民歌传承项目、提升学校非遗传承课程项目、瑶银传承项目、瑶绣传承项目、瑶族长鼓传承项目、瑶族服饰等文创产品培育项目、瑶族婚俗展示体验中心项目。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7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9万元,预备费19.81万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争取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县人民政府统筹等方式安排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从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六、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3年6 月27日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岭南民族特色文旅廊道--连南排瑶非遗文化传承工程
(投资项目代码:2305-441826-04-01-54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