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花都-连山-连南”反向飞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花都-连山-连南”反向飞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十六届第61次常务会议关于《研究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县委十四届第82次常委会的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花都-连山-连南”反向飞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10-441826-04-01-179532)。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大部分。
(一)产业园区土地整理。
(二)反向飞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三)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拟在园区内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近期为20000m³/d,远期为30000m³/d。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301.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28.49万元,预备费5858.41万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县政府统筹等方式安排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26个月,于2024年10月开工,2026年11月底竣工。
六、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花都-连山-连南”反向飞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