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盘石大坪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盘石大坪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概算书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盘石大坪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府函〔2023〕296 号 ),原则同意经县财政事务中心审核的《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盘石大坪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项目代码:2308-441826-17-01-100250。
二、建设地点:香坪镇盘石村委会大坪自然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完善及维修污水管网、补充村内照明路灯、村庄民房外墙改造、新修古树公园步道、设置休息平台和凉亭等。其中,对24户民居进行民族特色化改造,污水管网修复约30米,污水管混凝土包封约100米,排水沟约15米,村内新增太阳能路灯10盏灯,建设步道约1008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经县财政事务中心审核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22.17万元。
五、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安排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从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七、请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盘石大坪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