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广东省连南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连南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4〕36号)审议《广东省连南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方案》的决定,原则同意广东省连南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409-441826-04-01-707045)。
二、建设地点:连南产业园东区(金光片区)A7地块。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4724.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132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4层的研发生产大楼和4栋5层的生产车间、大重型货车装卸货平台,消防设施设备、厂区道路、供水、强弱电房、绿化等相关功能性基础配套设施。
四、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857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799.9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62.04万元,预备费408万元。资金来源:以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国家及省的各类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或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4年,计划2024年12月动工,至2028年11月竣工。
六、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连南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