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辖区范围内旅游基础设施,根据县委十四届第 124 次常委会会议(十四届〔2024〕52 号)关于《研究连南瑶族自治县 2025 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事宜》的会议决定和要求,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411-441826-04-01-554304)。
二、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 5830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8079 平方米,主要建设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辖区范围内旅游基础设施,包括文旅中心、旅游驿站、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旅游宣传推广设施等。
四、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 3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5545.31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26.09 万元,预备费 1428.57 元。资金来源:拟申报专项债券、上级补助等国家及省的各类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5年,计划 2025 年1月开启前期工作,至 2029 年 12 月竣工验收。
六、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