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连南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十四届第124次常委会会议(十四届〔2024〕52 号)关于《研究连南瑶族自治县 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事宜》的会议决定和要求,原则同意连南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411-441826-04-01-145296)。
二、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域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结合连南瑶族自治县信息化基础建设现状,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施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家天气基本站建设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风险区雨量监测站、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避险房屋建设和地质灾害隐患应急处置。
四、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1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403.95万元,预备费为753.45万元。资金来源:拟申报专项债券、上级补助等国家及省的各类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控制性工期为3年,从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六、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