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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大坳、后洞、香安自然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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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大坳、后洞、香安自然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同意初步设计报告中对大麦山镇后洞行政村大坳、后洞和香安3个自然村的基本情况及饮水现状的分析,工程的建设是迫切和急需的。

二、后洞村大坳、后洞、香安自然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826-48-01-808727)符合《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建设规划,同意实施工程建设。

三、同意报告中工程设计参数的选择和工程建设规模的确定。工程供水总人口为853人(其中大坳村300人,后洞村423人,香安村130人),设计供水人口为924人(其中大坳村325人,后洞村458人,香安村141人),供水规模为145 m3/d(其中大坳村51 m3/d,后洞村72 m3/d,香安村22 m3/d)。

四、同意工程水源点的选择,原则同意报告中的水量平衡计算结果。

五、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原则。同意报告中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设计方案,同意工程供水管网的水力计算结果以及管材类型的选择。

六、同意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七、同意报告中的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

八、基本同意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经审核,工程总投资为104.606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103.0565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49.71万元,设备购置费(一体化净水消毒设备)34.34万元,建设管理费1.34万元,建设监理费2.5万元,勘测设计费6.86万元,工程质量检测费0.2983万元,工程保险费0.3782万元,基本预备费7.63万元],专项部分1.55万元(环境保护措施投资0.6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0.94万元)。

九、同意工程的经济评价分析结果。

十、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一、同意工程管理设计,由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好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长期有效良性运行。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8年6月26日

 

 

 

 

 

抄送:县审计局,县国土和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大坳、后洞、香安自然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   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  他

 

 

 

 

 

 

核准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8年6月26日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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