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报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为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全省行政村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南府〔2016〕17号)相关规定,结合行政村公务接待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现就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财〔2019〕109号)进行修订。现将新拟定《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报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26日,共15天 。 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报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财政局,逾期未提出意见建议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沿江东路37号
邮政编码:513300 联系人:潘春燕。
电话:0763-8679000;电子邮箱lnczjnyg@126.com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报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报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