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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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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2019年连南瑶族自治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目标任务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连南,现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环境宽松便捷

  一是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3月,全县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实行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取消注册资本登记限制,年检改年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

  二是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认真梳理前置许可目录,除目前国家保留的32项前置许可外,企业注册登记一律不予索要许可证件。对涉及后置许可事项的,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当场告知企业在未取得许可前不得从事相关审批事项,同时及时将注册登记信息通过网上推送方式告知相关监管部门,避免监管真空。全县“双告知率”达到100%。

  三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先后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多证合一”改革,将国家层面统一证照事项全部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实现了多项备案事项整合。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与税务等涉企证照整合部门不断沟通协调,协同推进“广东省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的使用和相关备案数据的推送、接收和处理,各相关部门及时认领企业信息,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共发放“多证合一”893张。

  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优化后置审批许可流程,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仅今年1-11月,通过“证照分离”办理企业登记业务893件,惠及企业893户。

  五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实现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申领营业执照不超过2天,刻制印章不超过0.5天,申领发票不超过0.5天。在服务窗口配备电脑和打印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引导等服务,有效提高了一次办结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衔接配合,实现网上预审、随报随审、随到随办,无特殊情况当天办结,网上预审当天完成。

  六是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2018年8月,全面启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许可和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登记机关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设立登记”项目,即可按系统提示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共自主申报成功77家。对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审核权限予以下放,由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审核本辖区范围内冠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变更审核业务,切实提高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和登记效率。

  七是推行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粤市监注[2019]102号)要求,全面推广“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进一步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度、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行银行代办商事登记服务,目前已与农业银行连南支行、建设银行连南支行、邮政银行连南支行与签订开设“工商登记业务代办点”合作协议。

  八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程序,加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按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发挥职能积极引导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2019年共办理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5户,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3件,帮助企业融资贷款6733.25万元。

  二是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窗口办理,同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公示事项办理流程、文书规范及网上申报入口。牵头推进市场监管综合受理窗口的设置,推动“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梳理公布,力促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不断释放市场活力。

  三是加强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率先执行“三集中三到位”,坚决取缔中介服务,确保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零收费。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定期统计分析等制度,做到受理解答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告知补正一次清,提高一次性审核通过率。公示登记注册具体操作流程、文书规范,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广东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系统的宣传,方便办事群众知晓。

  (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 

  2019年10月14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在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根据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了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共十项事项。据不完全统计,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抽查3次,抽查企业62户,公示信息62条,并牵头组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2次,抽查企业4户,公示信息4条;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经营户23户,公示信息23条;县卫健部门抽查经营户39户,公示信息39条;县烟草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经营户314户,公开信息314条;县住建部门抽查检查主体3户,公示信息3条;县财政部门抽查检查主体3户,公示信息3条;县环保部门抽查检查主体17户,公示信息17条。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依据《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经促字〔2018〕30 号)的要求,由本局拟定的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且继续有效的文件有《连南瑶族自治县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15]19号)、《政府各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17]1号),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未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相冲突的内容。经收集统计,按照《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粤发改价监[2018]132号)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存在涉及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局制定印发了本部门的“三定方案”明确综合执法机构;理顺执法机构职能;规范执法队伍和执法行为,并于2019年3月开始启动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工作,目前尚未能够整合成功。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局长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按系统要求录入主体信息、职责信息、随机抽查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该系统施行“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责任原则,由承办行政执法的执法人员把2019年7月1日后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的执法信息录入到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检查只录入双随机抽查部分),录入执法信息股室负责人为审核人,录入执法信息股室分管领导为审批人,对将要公示的执法信息进行审核、审批,确认公示,并由上述人员对录入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

  3.事中公开,一是行政执法部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公开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当场告知当事人针对我们的实施的行政执法拥有的权利义务,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表记录上述公式内容,已示执行。二是已在执法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示牌表明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方式、投诉举报等信息。

  4.从2019年7月1号开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公开。

  5.2019年开始,在2020年1月31日前公开2019年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行政复议、诉讼数据,并形成分析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过程(包括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1.采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版的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样本对执法过程进行文字记录。

  2.依法将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列入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全过程清单,制作了连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全过程清单,并公示于行政执法公示系统。

  3.配备音像记录设备14台,计划增加30台执法记录仪,确保每个执法人员一人一台。

  4.指定了专门的平台或储存器,储存音像记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 24 小时内将记录信息储存至音像记录存储器。

  (四)贯彻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1.确定法制审核机构。已通过“三定方案”确定的政策法规股(协调与应急股)承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法制审核职能。

  2.已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项均已列入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在作出终局决定前由政策法规股(协调与应急股)两名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3.现有58个行政执法编制,由政策法规股(协调与应急股)两名人员担任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

  4.行政处罚案件施行案审分离原则,由寨岗市监所、三江市监所、市场监督综合执法股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工作,由政策法规股(协调与应急股)负责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实现执法机构与案审机构、执法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均分离。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统一交由案审委员会商议决定。法制审核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情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 3 个工作日。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由县财政局统一划拨行政执法经费至县市场监管局的预算账户中去,而罚没收入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严格要求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将罚没收入按照指定的账户缴纳至执收单位不同账户,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年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过司法局举办的执法资格考试。2019年开展了每个业务股室负责人轮流进行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课程。 

  四、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 

  (一)商改推行先照后证,由于行政审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未及时进行修改,因此将部分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前置的审批事项改为后置,突破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行政审批部门在执行中也存在顾虑。缺少对内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吊销执照的相关法律依据。商事主体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后续监管难以及时跟进,后置审批有“空档”。 

  (二)信用广东与执法公示平台是以单位的统一信用代码进行数据对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公开信息已通过两建平台推送至信用连南、信用清远,由于信用清远平台还未推送至信用广东,因此只能通过手动录入案件信息,但由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公开信息量巨大,人手不足,导致工作进度有所滞后。

  (三)国家、省都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实施方案,县级层面的尚未出台,相关工作也执行不清,没有明确的操作流程。

  (四)由于行政机构改革,今年4月份起,原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及原经促局物价监管职能、科农局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均整合到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业务量剧增,公务员编制却仅仅增1人(由57人增为58人),行政执法人员锐减,办案质量、数量均受很大影响。

  五、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2019年,县市场监管局将围绕省市工作大局部署,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县市场监管局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尽快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是完善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体系,实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分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和农业环保安监文物等专业领域执法三大块,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是尽快完善“三项制度”工作机制。坚持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规定开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更上一台阶。

  六是建议进一步理顺证照关系,制定与商事登记改革相适应的商事主体经营资格许可审批制度,着力解决“个别主体没经许可部门审批偷步经营”的监管责任“真空期”问题;

  督促监管职能部门没有及时认领接收本局通过县信息对接平台推送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及时跟踪监管;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加强后续监管工作;

  七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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