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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及推行“组账委托代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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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BD2024001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连南瑶族

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及推行“组账委托代理”

制度实施方案》通知

南农农〔202414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和农业农村部 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农政改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连南瑶族自治县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及推行“组账委托代理”工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从源头规范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加强会计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及推行“组账委托代理”制度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十六届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26日


关于加强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资”管理及推行“组账委托代理”

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保障村民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改革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各村小组财务监督机制,推进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账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监督体系,改进工作手段等措施,积极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服务,实现村小组财务“管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理财民主化、监督制度化、手段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建立高效、统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扬村民民主、化解村级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三)基本原则

  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账委托代理”服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依据村民自治原则。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由各小组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与委托代理机构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

  2.保持三个民主“五权”不变原则。在财务公开和监督方面进行加强,自始至终保证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保持各村小组“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变原则下开展财务收支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

  3.独立核算原则。按组建账、单独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独立核算主体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二、工作对象

  本县辖区范围内所有行政村下辖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的主要内容

  (一)推行组账村管

  具体实施即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可委托由行政村向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完成会计核算职能,村委会监管负责对农村各经济合作社财务监督。村委会转变角色,负责财务监督管理,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主体责任人,代理记账机构独立完成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负责提供审核无误的数据给村委会进行监管,县财政部门作为(代理)记账的监管部门,按照有关制度对(代理)记账机构行为的监管,形成县、镇、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位一体农村集体财务监管模式,让组级财务更加规范清晰,防范因财务管理不善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由行政村托管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实行支票、印鉴分管,日常支出实行备用金管理。支票要预留村委会负责人印章预留印鉴必须由村委会专人管理,并建立使用登记台账。线上支付(网银、微信、支付宝等)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

  (三)实施备用金制度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备用金应根据资金存量和业务需要,由村委会与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最高不超过1000元,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保管。通过备用金管理制度,控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的使用额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的规范化管理,防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廉政风险。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和支出票据村委会要加强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及时缴存开户银行,月终清缴并进行报账,坚持收支两条线,不得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票据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对账,账实相符。如果发现违反《连南瑶族自治县村级票管理制度》《连南瑶族自治县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南府〔2016〕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要根据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五)代管财政专项资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由村(居)委会下拨的各类财政资金,县镇配套的资金以及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等各类资金,都必须纳入统筹管理。

  (六)完善资产资源管理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台账,资源台账,加强管理,实现资产,资源动态管理。

  (七)加强合同管理

  建立合同台账,监督合同执行,加强合同应收款的兑现管理。

  (八)定期公开财务信息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代理)记账人员或机构定期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报表、报告等各类财务信息并督促财务公开,便于上级业务监管和村民民主管理。

  (九)强化民主监督

  对收支业务存有疑问的,应要求有关人员给予及时的解释还可要求作出书面解释。对解释不清楚或不合理、不合规的,不得签名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机构或村委会对支出票据真实性、合规性负有监管责任。对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开支解释有异议的,有权向镇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反映。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1月1日至2023111日)

  1.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拟定全县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2.选定试点镇。从20241月起,在三江镇、涡水镇下辖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试点,通过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3.代理记账服务。试点镇村委会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可通过采购方式向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购买代理记账服务,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记账服务协议。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理记账服务费由行政村在办公专项经费或村集体收入中列支。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以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为重点。其主要职能:审核、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报表、反馈财务情况、指导财务分析、做好财务参谋、督促财务公开、管好会计档案等工作。同时为各村经济合作提供会计综合服务,如提供审计、税收等资料和咨询服务;协助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财务管理;指导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11

  1.制订相关工作制度和财务管理流程。各镇要按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细化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出台镇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

  2.签署委托代理协议。试点镇所属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召开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财务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形成决议,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代理记账机构签订代理记账协议。

  3.账务移交。试点镇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241月起,按有关规定将账务移交至(代理)记账机构。当前暂未实行委托代理记账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应提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以确定各类资产、负债金额。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移交前,其资产、负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内容有:

  (1账务清理。如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内账外的应收应付款项、经济合作社干部误工报酬以及其他与村经济合作社经济有关的所有账目。

  (2盘清集体财产。对集体财产进行盘点,并登记造册。

  (3对历年合同、协议进行清理。将合同(协议)的名称、主体、时效、标的和结算兑现情况等一一登记造册。

  (4对历年财务资料按统一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5公布财务账目。清查结束后,应将清查结果向本经济合作社村民公布。

  4.全面推广。在三江镇、涡水镇试点经济合作社的经验基础上总结经验,取得成效后,实现全县推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1231

  202412月31日,全面完成全县842个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纳入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平台,县纪委、县财政部门组织力量按照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561日

  根据验收结果,修改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要提前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各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以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做好农村财务监管机构建设,保证人员落实到位

  各镇党委、政府、行政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本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工作方案,落实机构设置,安排落实熟悉财会业务农经政策、电脑操作的专业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形成“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态势。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较慢、质量不高的地方,要及时予以通报;对进展较快、质量较高的地方,要给予表扬。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镇要加大力度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利用媒体、网络、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内容,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方案连南瑶族自治农业农村会同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