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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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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2016〕29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妥善解决乡镇  

(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映。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  

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根据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清文通〔2015〕9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基本原则,以纳入国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多途径、多层次、多渠道并用,公平、公正、公开,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放映员身份认定  

    本办法所称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是指:凡1993年12月31日 (含本日,下同)之前,曾被广东省境内乡镇(公社)  

正式选用为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  

或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  

文件的人员。  

既无证书又无选用文件证明,但确实担任过电影放映员的,需要提供放映工作期间当地村干部或镇(公社)领导1名以上的证明、1名以上电影公司工作人员证明、1名以上文化局相关领导(若当时的领导去世,可由2名以上电影公司工作人员)证明,三个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1-3)一致并公示无异议的可以认定为电影放映员。  

 

    三、政策措施  

    (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引导和鼓励乡镇(公社)老放  

映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  

    (二)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确  

有困难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将其纳入城乡居民低保。  

    (三)补助放映工作年限。  

    1.放映工作年限指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实际从事农村电  

影放映的年限,中途转行没有从事农村电影放映的年限不能计算在内,但其再次从事农村电影放映的年限应当计算在内。放映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08年12月31日,当年工作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当年工龄。  

    2.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乡镇(公社)  

老放映员,按月发放放映工作年限补助;对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待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放映工作年限补助。放映工作年限补助支付终身。  

    3.从事放映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辞退的人员和已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列入补助发放范围。  

4.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放映工作年限一经核定不再调整。   

5.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放映工作年限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  

四、放映工作年限补助标准  

1.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按月发放放映工作年限补助,发放标准为按放映工作年限,从事放映工作一年补助30元。例:某放映员放映工作年限为5年,达到规定年龄后每月补助应为5年×30元=150元,以此推算。  

2.对在2012年7月1日至本实施意见颁发前已故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按放映工作年限补助标准每年补一个月,发放一次性补助(拨付至其遗产继承人共同指定的个人账户)。例:某身故放映员工作年限为5年,一次性补助应为5年×30元×5年=750元。  

    五、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发放  

   (一)补助资金的申报  

1.申报。纳入适用范围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填写《连南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放映年限审核确认审批表》(见附件4),提供“三证”其中一证或有关文件和身份证等材料,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完整、有效。  

    2.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填报《连南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花名册》(见附件5),将“三证”其中一证或有关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一式4份上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社保基金管理局、县财政局审核确认。  

3.公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社区)分别将《连南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花名册》(见附件5)在公示栏内公示。同时,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该表在县电视台、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资金的发放  

    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工作年限补助发放政策性强,涉及个人切身利益。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把各级党委、政府对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关怀落到实处,确保按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个人手中。  

1.严格审核确认。根据个人申报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发放工作年限补助条件的人员进行确认,填报《连南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花名册》(见附件5)。  

    2.加强资金管理。公示《连南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花名册》(见附件5)无异议后,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到乡镇财政所开设专项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在收到补助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被核实的补助对象个人账户。  

3.严肃财经法纪。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以及挪用补助资金的,县财政局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连南县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李一贵同志任组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房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邓广兰、县财政局局长黄伟欣任副组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钟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张文雄、县财政局邵卫勇、县社保基金管理局邵泉宾、县档案局张红荣、县信访局唐红华和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由钟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身份审查和管理,编制补助资金发放计划;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相关养老保障政策和核对老放映员是否属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县社保基金管理局负责核对乡镇(公社)老放映员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和生存状况信息;县财政局负责放映工作年限补助资金预算管理,对已明确需安排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把身份审查关,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对于身份认定有疑义的  

人员,应认真甄别,确保人员名单真实、准确。要通过多种渠  

道、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  

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思  

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各镇人民政府将本方案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管理局、财政局备案。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当地当时村、镇干部证明  

2.当时电影公司工作人员证明  

3.当时文化局分管领导证明  

4.连南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放映年限审核确  

认审批表  

5.连南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花名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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