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剑
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府〔2024〕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决定任命:
张家剑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局长;
房远宏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罗会战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谢继东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房秀英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
欧志伟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免去:
房远宏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罗会战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局长职务;
谢继东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房秀英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建明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房六斤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曾集锐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罗国文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