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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动态(2016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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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志文同志不再担任三江镇党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三江镇人大主席职务。

王炜强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免去县农林水系统党委书记,县科技和农业局(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房亚六同志挂任县政府党组成员。

邓伟强同志任三江镇党委书记;免去大坪镇党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大坪镇人大主席职务。

提名钟贤敢同志为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张灿金同志挂任三江镇党委委员。

罗桂远同志任寨岗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寨岗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免去大麦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潘俐君同志当选为寨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龙朝军同志挂任寨岗镇党委委员。

房春红同志任三排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为三排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李靖同志挂任三排镇党委委员。

唐永春同志任大麦山镇党委书记;免去大坪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大坪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杨粤飞同志挂任大麦山镇党委委员。

李心怡同志任大坪镇党委书记;免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招商局局长职务。

房志雄同志任大坪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大坪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免去香坪镇党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香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盘志辉同志挂任大坪镇党委委员。

马海荣同志任涡水镇党委书记;免去寨岗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寨岗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李一赫同志挂任涡水镇党委委员。

邓宇恒同志任香坪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三排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黎钟罗同志任县人大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县经济发展系统党委副书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潘党恩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提名任县政协秘书长;免去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杨钊河同志任县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邹正富同志任县委农办主任;免去涡水镇党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涡水镇人大主席职务。

徐小东同志任县科技和农业局(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县人大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伟欣同志任县经济发展系统党委副书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房金锋同志任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县民政局局长;免去三江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唐铁荣同志任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县宣传系统党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广新局(体育局、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房斌同志任县宣传系统党委委员,县文广新局(体育局、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沈碧霞同志任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免去三排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三排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唐国荣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大麦山镇党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大麦山镇人大主席职务。

聘任曾海雄同志为县代建项目管理局局长。

房海辉同志当选县科协主席。

聘任唐学情同志为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龙志伟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谢伟玉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会战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伍文胜同志任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卫同志任县渔政大队大队长。

聘任邱国文同志为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副主任(按副科长级干部管理),免去县市政局副科干部职务。

聘任刘永盛同志为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陈秋萍同志为县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按副科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宋海源同志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职务。

李志刚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免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延建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胡志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职务。

林尚武同志任县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教导员职务,免去县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唐四贵同志任县拘留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罗月媚同志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教导员,免去县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陈国雄同志任县看守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钟永灵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温建锐同志任县公安局三排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涡水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石洪平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鸿波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房世玉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明同志任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房志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涡水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登峰同志不再挂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委农办主任职务。

免去房小亮同志县政协办主任、秘书长职务。

免去房细征同志县代建项目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房二妹同志县科协主席职务。

免去陆华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刘庆辉同志县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文强同志县渔政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颜志卫同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常卫同志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副科级职级待遇(按副科级干部管理)。

免去沈雪峰同志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保留副科级级别待遇。

免去唐海明同志大麦山镇党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大麦山镇武装部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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