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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动态(2018年2-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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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能晓同志任三江镇党委委员,免去县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主任职务;

伍桂林同志当选三江镇副镇长;

罗绮同志当选寨岗镇镇长;

邓祎强同志当选寨岗镇副镇长;

吴剑钊同志当选三排镇副镇长,免去涡水镇副镇长职务;

方卫红同志任大坪镇党委委员,免去三江镇党委委员职务;

唐国辉同志当选涡水镇副镇长,免去三排镇副镇长职务;

李志刚同志任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职务;

黄秋荣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免去县委农办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盘二生同志任县法制局局长;

莫异海同志任县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班小军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县市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巫锡钦同志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1月)

黄丽霞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县纪委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室(预防腐败室)主任职务;

俞文滔同志任团县委书记,免去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房军同志任县市政局党组成员;

刘存瑛同志任县市政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志维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柏华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宣教调研室主任,免去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职务;

董芳园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委副科长级组织员职务;

李志梅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信访室(举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文忠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免去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唐金山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孟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文全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国辉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房丽芳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主任,免去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房继荣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胡志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网络信息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唐彬彬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信息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网络信息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罗月媚同志任网络信息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县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房辉红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和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江玉林同志任县拘留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敏珍同志挂任县妇联副主席;

黄爱群同志兼任县妇联副主席;

免去罗金财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社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房伟涛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正科级检察员职务;

免去邓伟明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科长级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飞燕同志县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盘志辉同志县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土生同志县法制局局长职务;

免去黎艳霞同志团县委书记职务;

免去范文斌同志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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