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动态(2020年4月)
陈哲同志挂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时间至2022年12月)。
盘志辉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提名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免去其的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委员、不再担任县监察委副主任职务。
任文生同志不再挂任县委常委、委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
房瑶任一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黄桂棠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委员,政法系统党委副书记、委员,县委政法委委员,县公安局局长,县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张文康同志任三江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的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莫异海同志兼任县侨务局局长。
蓝旭蓉同志任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连南管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黄志林同志为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房六斤同志为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洪同志的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连南管理部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不再聘任潘康生同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