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清远市对我县地表水水质监测要求,现将2025年3月连南瑶族自治县地表水水质公示如下:
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标准,2025年3月陂头、新村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标准值,新村、陂头断面水质类别达到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