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补充登记原民办代课教师初审情况公示
根据清远市《关于向清远市工作年限1-9 年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市教〔2019〕55 号)的文件精神,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 2020 年提交补充登记材料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身份进行了初审。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日至 2 月 7 日(共 5 个工作日),请社会群众对各申报人的初审情况给予监督。如有异议,请径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依据,以便核实查证。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连南瑶族自治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举报电话:0763-8665851。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补充登记原民办代课教师初审情况登记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补充登记原民办代课教师初审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