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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创业担保贷款第十批次公示(邮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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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精神要求,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审核符合条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第十批次人员公示如下:

审核批次号序号创业项目申请人成立日期拟贷款金额(万元)户籍地经营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101连南瑶族自治县伯爵酒业商行甘明语2018.03.0830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三江镇东和村委会东塘路41号92441826MA51D5N240农业

       以上公示1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拨打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业务窗口电话:0763-8668809,联系人:吴烈军。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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