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退出类水电站申报调整为整改类水电站公示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1292号)、清远市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退出类小水电站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专题论证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1416号)》等文件要求,由广州珠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连南瑶族自治县板洞一级水电站等28宗电站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专题论证报告。征求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并于2022年9月份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议。
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退出类申报调整为整改类的水电站基本信息及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连南供电局、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等调整理由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4楼水利局1411室,联系电话:0763-8663783。
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退出类申报调整为整改类水电站基本信息
2.相关单位部门意见
3.专家技术评审意见
连南瑶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