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布
案例一:某店销售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文字、图案的食品案
一、基本案情
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品“虾兵脆®笑爆校园(果味水晶果冻)”食品外包装上带有“死不要脸”、“单身狗粮”、“暴富”、“粑粑浓缩”、“撩妹”等文字或图案内容;“香口糖”、“双色果酸糖(压片糖果)”,这两种食品外包装上标示与香烟盒近似形象图像;上述涉案食品外包装上均标示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字、图像。
二、处罚结果
当事人在进购涉案食品时未能完全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包装上标示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字、图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文字、图案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涉案食品“虾兵脆®笑爆校园(果味水晶果冻)”17小盒、“香口糖”3小盒、“双色果酸糖(压片糖果)”1小盒;3.没收违法所得5.01元(人民币伍元壹分);4.处以罚款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规范销售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文字、图案的食品行为的典型案例。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托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等多途径获取违法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低俗零食”已不是简单的恶搞,而是会给孩子造成“性误导”,伤害其身心健康,甚至影响正确“三观”的形成。有关商家为了逐利无所不用其极,已然触犯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低俗零食”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无底线营销食品,严查低俗食品,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维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四、点评参考
该案的疑难点在于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文字、图案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对于此类商品外包装判定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案例二:某店销售不合格的玩具案
一、基本案情
当事人2021年8月25日销售的趣味玩具(型号:NO.LBL19086)经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所检的“机械和物理性能(正常使用)”项目的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弹射玩具”项目的检测结果为“弹射物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被判定为不合格”,不符合GB 6675.2-2014标准规定要求。
二、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5元(人民币肆拾伍元整);2.处以罚款275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元整)。
三、典型意义
玩具市场基数大,为严防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销售,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需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加强市场监管,将不合格商品逐出市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四、点评参考
玩具涉及消费群体多为儿童,玩具安全监督抽检对于规范玩具市场,及时发现玩具质量问题,对保护玩具使用群体身心健康安全有重要意义,也是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