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连南)2023年违约名单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15号)要求及《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现对毕业后到指定的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未满六年的,提出离开教育岗位的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连南)名单予以公布: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