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 4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十七楼确权登记股),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权利人可在 2023 年4月 14日起提交申请,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十七楼确权登记股,联系方式:0763-8663577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 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