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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南云上田园”三期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体:

  为扎实做好连南瑶族自治县“云上田园”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现就遴选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6月2日-6月30日

  二、项目地点和面积

  连南瑶族自治县千年瑶寨梯田新增部分109亩、牛栏洞91亩、大坪镇中坪梯田75亩、香坪镇亚桂岭150亩、香坪镇盘石莲花村片100亩、寨岗片200亩、沿陂片75亩。

  三、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

  使用 5G 技术,依托“连南云上田园”微信小程序平台,实现线上领种,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高清可视设备及其安装器件、小程序的重新开发、网络费用等,软硬件设施及后期维护(三年)。

  四、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注册和生产地址需在连南瑶族自治县区域范围内。

  五、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零售、收购:食品、粮、油、农副产品的国有企业。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为清远市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实施主体须为当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4500万以上。实施主体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须在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

  六、遴选标准

  1、申报主体为从事农业的企业。

  2、申报主体注册地需在连南瑶族自治县区域范围内及注册资本4500万元以上。

  3、政治觉悟高。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群众公认度好。

  4、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承担过省级以上产业园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营主体等。

  七、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制《“连南云上田园”三期项目建设方案》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021-2022年两年企业审计报告、龙头企业证书及主体其他佐证材料。建设方案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浅绿A4皮纹纸装订封皮。

  (二)审核与审定。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建设项目。连南瑶族自治县将在实施主体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连南云上田园”三期项目的规划、建设需要和实施主体条件,经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作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南云上田园”三期项目的实施主体编制规划和资金使用方案,报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后上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八、申报时间

  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17:30

  九、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递交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100号行政服务中心1214室

  联系电话:0763-8663232

  十、管理说明

  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项目业主单位组建公开遴选评审组,对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所有申请文件中择优选取1家。

  2、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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