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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重点产品质量典型案例公示

时间: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字体: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连南瑶族自治县某超市销售不合格的玩具案

  2022年1月21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超市销售不合格的玩具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5元;2.处以罚款275元。

  2021年8月25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连南瑶族自治县某超市货架上销售的趣味玩具(生产者:汕头是澄海区永和乐业玩具厂,生产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盛洲村新园工业区,型号:NO.LBL19086)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抽检。2021年11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告知检验结果并送达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出具的关于上述抽检玩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趣味玩具(生产者:汕头是澄海区永和乐业玩具厂,生产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盛洲村新园工业区,型号:NO.LBL19086)所检的“机械和物理性能(正常使用)”、“弹射玩具”等项目不符合GB 6675.2-2014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玩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应仔细查看包括品名、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重要产品信息,切勿选购材料劣质、做工粗糙、产品标识不齐全的儿童玩具,以免对孩子造成人身伤害。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打击儿童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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