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调整水利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起草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调整水利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月4日至1月18日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1月18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任何意见或建议。特此公示。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