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注销公告
编号:不动产遗失注销2024020601
朱和均称因保管不慎将其南府国用(2002)字第18261546号遗失注销申请,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下列不动产权证。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不动产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63-8662405
序号 |
不动产权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南府国用(2002)字第18261546号 |
朱和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寨岗 |
公告(公示)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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