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根据民生项目建设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需对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省道261线以东至三排垃圾填埋场、清连高速以南至填埋场路口以北的项目建设(一期)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详见红线范围图)。
二、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2〕14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三、迁坟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请相关坟主亲属尽快到东芒村委会或蜈蚣田村委会登记并办理相关补偿手续,并在上述期限内自行完成迁坟工作。凡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处理,由三排镇人民政府统一迁移至连南瑶族自治县聚宝园公墓作寄存处理,诚请各位辖区村民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三排镇人民政府 18934281017 612336
三排镇蜈蚣田村 15219529136 679136
三排镇东芒村 13653000906 660906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